为推进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坩埚厂(以下简称:坩埚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2026年1月4日,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评审专家召开《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坩埚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现场评审会。本企业依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环发〔2015〕46号)文件要求,由兰州卓远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共同结合企业环境应急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过风险评估并经专家论证,判定企业的环境风险为一般环境风险。
参加会议的有3位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坩埚厂主要负责人及环保主管人员、评价单位-兰州卓远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共8人。会前评审组对企业现场进行了踏勘,评审会上专家听取了编制单位关于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及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兰州新区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石墨坩埚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版)》编制符合规范,做到与相关预案的衔接,信息传递、响应流程和措施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分析合理,环境风险识别准确,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调查内容全面,调查结果可信,并对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通过此次环境应急预案评审,规范了坩埚厂环境预案在后续的编制和评审工作,增强了处置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时效性,大大提高了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为坩埚厂的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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