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兰环发〔2024〕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224394782A
3、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王清玉
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
5、联系方式:侯宝亮 13099176892
6、产品和规模:年处理报废汽车2万t/a(5000辆/a)。
二、执行标准
(1)废气
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工艺粉尘主要来自汽车拆解时的压扁、粉碎过程,会有少量的金属粉尘产生,生产线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报废汽车不清洗,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红安纸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48-2008)2 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三、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工艺粉尘主要来自汽车拆解时的压扁、粉碎过程,会有少量的金属粉尘产生,生产线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汽车拆解时的压扁、粉碎过程产生的破碎粉尘(金属尘)排放量小,且其比重比较大,依靠自身重力及拆解车间厂房阻隔后,多在厂区内生产单元附近沉降;在汽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拆解出的废机油等挥发会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根据2024年3月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做的自行检测报告(JW24030021),企业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报废汽车不清洗,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红安纸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公司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并采用减振基础、隔声、厂房封闭等隔消声治理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厂区进出运输车辆车辆加强管理,慢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2024年3月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做的自行检测报告(JW24030021),各监测点位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汽车拆解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可用拆解垃圾、废油液、废制冷剂、引爆后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尾气净化装置及陶瓷、泡沫、木头等。其中,不可用拆解垃圾、引爆后安全气囊以及陶瓷、泡沫、木头等为一般固体废物。,废油液、废制冷剂、废电容器、废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尾气净化装置为危险废物。
厂区内单独设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一般固废有些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污染物总量达标放情况
根据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无总量控制指标。
五、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2.联系人:侯宝亮 联系电话: 13099176892
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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